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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营销相关法律法规的概述和解读

时间:2025-11-03   访问量:1002

短信营销相关法律法规的概述和解读

短信营销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近年来,随着手机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短信营销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营销手段,各大企业纷纷利用短信营销来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但是,短信营销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垃圾短信泛滥成灾、侵犯消费者权益等。为了规范短信营销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国家出台了多部相关法律法规,对短信营销进行了全面监管。

短信营销相关法律法规的概述和解读

《广告法》

《广告法》是规范广告活动的主要法律法规,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广告主在使用电信、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广告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电信、互联网等媒体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电信、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欺骗或者误导性的广告。

《电信条例》

《电信条例》是规范电信行业的行政法规,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利用电信业务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但是用户同意的除外。

《移动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移动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工信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其中第四条规定,移动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移动信息服务中标识服务名称、提供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不得向未经同意或者未收到退订请求的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五十六条规定,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发送的商业广告,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意愿,不得向拒绝接受商业广告的消费者发送商业广告。

短信营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短信营销必须经用户同意

根据《电信条例》和《移动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短信营销必须经用户同意。也就是说,企业在发送短信营销短信之前,需要获得用户的明确同意。用户同意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同意、口头同意或者其他形式的同意。

短信营销不得发送虚假、欺骗或者误导性内容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短信营销不得发送虚假、欺骗或者误导性内容。虚假的内容是指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欺骗性的内容是指使用虚假手段诱导用户购买产品或服务的营销内容。误导性的内容是指使用夸张或其他手段使用户对产品或服务产生错误认识的营销内容。

短信营销不得发送垃圾短信

根据《移动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短信营销不得发送垃圾短信。垃圾短信是指没有任何价值,而纯为骚扰用户的信息。垃圾短信 includes但不仅限于:广告短信、推销短信、欺诈短信、病毒短信、木马短信等。

4. 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短信营销短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短信营销短信。也就是说,用户可以随时向企业发送短信,要求企业停止向其发送商业广告。企业应当尊重消费者的意愿,不得向拒绝接受商业广告的消费者发送商业广告。

短信营销合规策略

为了确保短信营销合规,企业应采取以下策略:

获取明确的用户同意

确保在发送短信营销短信之前,已经获得了用户的明确同意。

不要发送虚假、欺骗或误导性内容

避免发送任何形式的虚假、欺骗或误导性内容。

不要发送垃圾短信

避免发送没有任何价值,而纯为骚扰用户的信息。

4. 尊重消费者的选择

如果用户选择拒绝接受短信营销短信,应尊重他们的意愿,并立即停止向他们发送短信营销短信。

5. 保留用户同意记录

保留用户同意和退订请求的详细记录,以便在受到监管部门调查时提供。

6. 使用合规的短信营销平台和服务

确保使用合规的短信营销平台和服务,这些平台和服务能够帮助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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